针焰试验仪试验方法
(一)正常试验操作
- 试验箱右边有一个装丁烷气体的小盒,把丁烷气放进卡位里,拧紧底部的螺母,确保没有漏气,接通电源开关13,按“左行”键3A,使燃烧器16行到左端,将样品装上夹具,调整夹具使样品与燃烧器针管置于试验位置(底部燃烧:垂直距离为8mm ;侧面燃烧:水平距离为5mm),然后按“右行”键4A,将燃烧器退到右端垂直位置。置风机开关15在“OFF”位置。
- 按标准要求调节测温铜块与燃烧管的距离(铜块底部到针管顶部距离为6±0.5mm),具体要求见第二部分。
- 设定火焰施加时间9(施焰时间一般设定在30秒),持焰时间10(持焰时间一般设定在30秒),也可根据产品要求另行设定。
- 顺时针调节“火焰调节阀”12到小位置,,按“供气”按钮3接通气源,逆时针慢慢调节“火焰调节阀”12供气,同时用打火机或火柴点火,点燃火焰后调节“火焰调节阀”12,使火焰高度稳定在12±1mm(或其它标准规定高度)。
- 进行温度校验操作,检验火焰是否合格,具体操作步骤见下文第二部分。
- 检验火焰合格后,按“试验启动”键1,燃烧器行走左边燃烧位置后正式开始试验。
- 试验中观察样品燃烧情况,当采用底部燃烧的时候,针嘴与样品的垂直距离一般要保持为8mm,在30秒的燃烧时间内如果出现烧掉一部分样品的情况下,可以通过样品夹具“上升”1A或“下降”2A来保持针嘴与样品的垂直距离。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如果出现异常情况应马上按“试验停止”2,火焰施加时间Ta(一般施加时间都是30秒)到后燃烧器会停止供气并自动退回右边,注意观察余燃,及时按“持焰停止”键11,请记录持焰时间Tb(持焰时间一般不超过30秒为合格)等试验数据。
- 在测试过程中,可以通过样品夹具“上升”1A或“下降”2A来保持针嘴与样品的垂直距离。
- 按“试验停止”键2,试验结束,各元件复位。按风机开关15排除烟气。
10、试验结束后,必须将试验箱右边外挂的燃烧气罐取下。
(二)温度校验操作
温控表用于测量火焰温度,测量范围为100℃~1000℃;
- 用试验箱内夹具架上的鳄鱼夹将带铜块的热电偶夹住;
- 按标准要求调节测温铜块与燃烧管的距离(铜块底部到针管顶部距离为6±0.5mm);
- 接上电源开关13,接通“测温开关”5,等”温度表”7正常显示当时的环境温度时,(温度表6已在出厂时设定好参数,请不要随意调节);
- 点着火焰(具体操作见上文部分第4点),当温度上升到100℃时,计时器8开始自动计时,当温度上升到700℃时,计时器8将自动停止计时并保持(温度从100℃升到700℃的试验时间应为23.5±1s);
- 记录升温时间,检查合格与否;
- 进行下次试验时,必须等温度下降到50℃以下时,按一下” 测温复位”6再重复上述操作。